• 例行公事

    例行公事

    按照惯例办理的公事。现在多指刻板的形式主义的工作。

  • 例直禁简法律或禁令简单明了,人民就容易理解和遵守。
  • 例行差事指按照规定或惯例处理的公事。
  • 举例发凡

    举例发凡

    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指分类举例,说明全书的体例。

    • 发凡起例发凡:提示全书的通例。指说明全书要旨,拟定编写体例。
    • 格于成例为传统的惯例所限制。表示不能达到目的。
    • 史无前例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事。指前所未有。
    • 下不为例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。表示只通融这一次。
    • 诸如此例许多像这样的事例。
    • 后不为例例:先例。下次不可以再这样做
    • 发凡举例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;举:提出。指举例以阐明要点。说明全书通例
    • 发凡言例发凡:揭示全书的通例。分类举例以说明书的体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