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pàn ruò shuǐ huǒ ]
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
若各存意见,则依附之小人,遂至妄为揣摩,群相附和,渐至判若水火。 ★《清朝野史大观》卷三
水火不容、截然不同
水乳交融
清·钱泳《履园丛话·谭诗·总论》:“沈归愚宗伯与袁简斋太史论诗,判若水火。”
判若水火的意思是判:区别。比喻两者显然相反,互不相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