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·陶穀《清异录·居室》:“(痈医孟斧)有一小室,窗牖焕明,器皆金饰,纸光莹白,金彩夺目,所亲见之,归语人曰:‘此室暂憩,令人金迷纸醉。’”
南朝·宋·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容止》:“珠玉在侧,觉我形秽。”
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