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 gé shā wú lùn ]
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
无
格杀弗论、格杀勿论
谨小慎微、胆小怕事
郭沫若《中国史稿》第五编第三章第三节:“清政府以‘格杀无论’对付人民,人民也以‘格杀无论’对待卖国贼。”
格杀无论的意思是指把拒捕、行凶或违反禁令的人当场打死而不以杀人论罪。同“格杀勿论”。